目前位置: 首頁 / 獎助業務 / 歐洲地區 / 系列講座

系列講座

歐洲各漢學機構可單獨或聯合向本會申請補助設置「蔣經國基金會系列講座」,邀請國際知名學者擔任講員。講座教授應在申請機構舉行至少六場公開演講,講題應符合本會宗旨,申請機構應負責安排講稿之出版。本會補助經費包括講座教授之交通費、生活費及演講費,但不補助出版費用。計畫之期限以不超過三年為原則,並以三年內不超過二萬五千歐元之經費為限。我們將優先考慮與台灣學術機構合作的項目,也特別鼓勵與台灣研究相關的計畫。

申請所需資料

一、申請機構同意函。
二、申請表格,內含中英文計畫摘要、計畫書(內含演講之總題及各講之題目、演講之時間及地點、預估之聽講人數、講稿出版計畫、經費預算等,以不超過七頁為原則)。
三、主持人及國外合作人履歷資料及近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
四、擬邀請講學之教授履歷及著作目錄。

申請步驟

系列講座類申請案必須經由「網路線上申請」,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八月一日;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

申請截止日期

一、系列講座類申請案收件截止日期為十月十五日。
二、核定補助名單將於次年六月初公佈。
三、本會公布獎助名單後,將書面通知申請人與得獎機構審查結果,並安排簽約事宜。
四、本會不提供審查意見書。

注意事項

一、申請補助金額和申請補助期限以不超過各類別規定之最高補助額及最高補助期限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補助案期間,必須是該機構專職人員。
三、計畫主持人若正在執行本會補助之計畫案,不可再提申請案。
四、計畫主持人不可在同年度內提出一件以上之申請案。若同時申請其它機構補助,務請說明;若本會已核定補助後,再得其它機構補助,亦請於其它機構核定後七日內知會本會。
五、本會不補助行政管理費和硬體設備費。
六、補助款只能撥付到機構或轉到機構的帳戶,申請計畫時機構同意函中需表明該機構願意配合此規定。
七、機票請以最直接行程之經濟客艙價為原則。
八、預算表內貨幣單位請以歐元計算。
九、若另有協同主持人,請將其履歷資料、相關著作目錄及同意函一併附上。

聯絡方式

電話:+886-2-27045333#217
E-mail:amberhl@cck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