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報告撰寫格式說明
本會補助計畫中,一年期以上之計畫須於每年九月十五日以前繳交計畫執行期中報告;所有補助計畫在執行期滿的二個月內須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本說明提供一些基本準則,謹供撰寫報告的參考。計畫主持人亦可以其認為最合適的形式撰寫。
成果報告:請包括
(一)中英文計畫名稱、計畫編號、執行期限、主持人姓名、執
行機構等。
(二)研究成果中英文摘要(三百字以內)、關鍵字(包含學科名)
、計畫緣由與目的、研究成果概述(打字稿三至四頁)及參
考文獻等。
(三)計畫成果自評(請就研究成果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
期目標情況、研究成果的學術或應用價值、主要發現或其
他有關價值、是否有相關研究成果發表等,作一綜合評估)
。
(四)經費使用情形。
(五)附件:若有與執行本計畫相關的著作或出版品,請各檢送
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