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任職於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專任學者均可申請研究補助,但必須由其所屬機構提出,且必須與國外學術機構合作進行。
一、最高補助期為三年,最高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四百萬元為原則。
二、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機構、國外合作機構及國外合作主持人同意函。
2.申請表格,內含中英文計畫摘要、計畫書、經費預算等。
3.主持人、國外合作主持人履歷資料及近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
申請步驟
本類申請案件必須經由「網路線上申請」,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八月一日;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
申請截止日期
本類申請案件收件截止日期為十月十五日。核定補助名單將於次年五月底公佈。
注意事項
一、申請補助金額和申請補助期限以不超過各類別規定之最高補助額及最高補助期限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若正在執行本會補助之計畫案,不可再提申請案。
三、計畫主持人不可在同年度內提出一件以上之申請案。若同時申請其它機構補助,務請說明;若本會已核定補助後,再得其它機構補助,亦請於其它機構核定後七日內知會本會。
四、本會不補助計畫主持人研究津貼,國外合作主持人之研究津貼,每年以不超過美金五千元為原則。
五、本會不補助行政管理費和硬體設備費。
六、研究計畫案之補助經費不得同時用於出版,計畫主持人若有額外之經費需求,可向本會申請出版補助。
七、補助款只能撥付到機構或轉到機構的帳戶,申請計畫時機構同意函中需表明該機構願意配合此規定。
八、機票請以最直接行程之經濟客艙價為原則。
九、人事、差旅、田野調查、問卷等費用請比照國科會標準。
十、一年期以上之計畫,經費預算請分年列述。
十一、預算表內貨幣單位請以新台幣計算。
十二、若另有協同主持人,請將其履歷資料、相關著作目錄及同意函一併附上。
十三、若已獲基金會補助,我們會將所執行計畫的摘要和執行後所繳交的計畫期中、期末報告放在網頁上。
聯絡方式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3F
電話:886-2-27045333
傳真:886-2-27016762
e-mail:cckf@ms1.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