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機構補助

 

本會鼓勵相關學術機構申請此項獎助,以協助各機構在進行中國研究計畫時, 能加強人文和社會科學方面之研究水準。本項獎助將優先給予已有研究所或大學部之中國研究機構。新任教職的補助以三年為限,補助期滿之後由申請機構接續支持。此類申請以三年為一期, 補助包含薪資及津貼,金額不得高於十四萬美元。其他補助項目包含:訪問教授或暑期計畫(為期一年)、圖書添購、教員或研究人員交流。對於設立新教職之外的圖書添購不予補助。申請機構在正式提出申請書之前,請先行與本會諮商。待本會詳細評估其可行性及必要性後,再提申請

一、學術機構補助之審核標準如下:

1.本會之補助以能達成長期影響為目標。

2.補助款用於設立新教職,而非用於填補舊職位或支援既有教師開設新課。

3.申請機構必須承諾在基金會提供新任教職補助結束後,繼續負擔此教職之經費。

4.本會之補助考量地理區域之平衡。

二、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機構、擬新聘新教職之教員同意函。

2.申請表格,內含中英文計畫摘要、計畫書、經費預算等。

3.主持人、擬新聘新教職之教員履歷資料及近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

申請步驟

一、申請計畫須依本會之表格填寫,請直接從本網站下載或向本會秘書處索取。

二、申請表格及所附資料須複製一式三份,以掛號郵寄本會秘書處。

三、除了紙本申請計畫書之外,請另寄電子郵件之申請計畫書至 cckf@ms1.hinet.net,主旨請註明"申請計畫",或寄磁片亦可。

申請截止日期

學術機構補助類申請截止日期為十月十五日(以郵戳為憑)。核定補助名單將於次年五月公佈。

注意事項

一、申請補助金額和申請補助期限以不超過各類別規定之最高補助額及最高補助期限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若正在執行本會補助之計畫案,不可再提申請案。

三、計畫主持人不可在同年度內提出一件以上之申請案。若同時申請其它機構補助,務請說明;若本會已核定補助後,再得其它機構補助,亦請於其它機構核定後七日內知會本會。

四、本會不補助行政管理費和硬體設備費。

五、補助款只能撥付到機構或轉到機構的帳戶,申請計畫時機構同意函中需表明該機構願意配合此規定。

六、機票請以最直接行程之經濟客艙價為原則。

七、一年期以上之計畫,經費預算請分年列述。

八、預算表內貨幣單位請以美元計算。

九、若另有協同主持人,請將其履歷資料、相關著作目錄及同意函一併附上。

十、若已獲基金會補助,我們會將所執行計畫的摘要和執行後所繳交的計畫期中、期末報告放在網頁上。 

申請表格